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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征收
类别 |
行政征收 |
审批部门 |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征收 | 权力基本编码 | 36041701D000 |
设定依据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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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征收 |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信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