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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权限内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31027000 |
设定依据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 第二十九条 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的,应当重新签署《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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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权限内外国合伙人变更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