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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设立登记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项目名称 |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设立登记 | 权力基本编码 | 001031005000 |
设定依据 |
《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赣食药监餐20172号) 第二条 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食杂店实行登记证管理,食品小摊贩实行备案卡管理。登记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核发,备案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发放登记证、备案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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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设立登记 |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