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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证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部门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证 权力基本编码 361031014000
设定依据

《江西省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遗失、损坏的, 应当向原发证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 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办申请书; (二)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 提交在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在当地公开媒体 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声明材料;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损 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登记证原件。 符合要求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 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因遗失、损坏补发的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不 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审批业务
      序号 业务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深度
     1 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补证 湖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