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事项
产妇和婴儿的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报告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产妇和婴儿的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报告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23032000 |
设定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 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
---|---|---|---|---|
1 | 产妇和婴儿的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报告 |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