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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跨县变更执业机构或执业地点报省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湖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项目名称 | 乡村医生跨县变更执业机构或执业地点报省备案 | 权力基本编码 | 36102302C000 |
设定依据 |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的若干规定》变更注册。跨市、县变更:乡村医生变更执业地点不属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由乡村医生本人填写《江西省乡村医生变更注册申请表》,经拟执业机构、拟注册部门、原执业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到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办理注销必须提交以下材料:《江西省乡村医生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卫生室(所)拟聘用证明;原执业机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将其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收回并剪角作废,然后将《江西省乡村医生变更注册申请表》报经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同意、省卫生厅开网注销后,再逐级交拟执业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为其进行执业再注册,换发新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江西省乡村医生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留原注册部门,另一份留新执业机构所在地注册部门。(二)具备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拟进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当向村卫生室(所)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地点,在执业(助理)医师注册证的变更项目栏上写明新的执业地点,不需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但当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为其建立档案并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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