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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审批部门 |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 | 权力基本编码 | 001017003000 |
设定依据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
审批业务
序号 | 业务名称 | 办理机构 | 办理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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