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基本编码 36051102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60429014616201A400051101100001
办事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 县(市、区)级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窗口办理次数 无需到窗口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 湖口县民政局 责任处(科)室 养老服务股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60429014616201A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特殊程序 本事项无特殊程序
办理期限 申请期限 全年均可申请
受理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受理时限 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湖口县三项惠老工程实施办法》(湖府办发〔2017〕8号)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结合业务办理实际
咨询途径
  • 窗口名称
    养老服务股
  • 窗口地址
    湖口县石钟山大道36号县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股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冬令时)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6:00(夏令时)
  • 电话号码
    0792-6324179
  • 咨询邮箱
    jxhkmz@163.com
  • 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 窗口名称
    办公室
  • 窗口地址
    湖口县石钟山大道36号县民政局三楼办公室
  • 路线规划
  •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冬令时)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6:00(夏令时)
  • 电话号码
    0792-6320387
  • 投诉网址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联办机构 无联办机构
服务主题分类 社会救助
权限划分 村委会负责初审,乡镇负责复核,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发放资金
行使内容 村委会负责初审,乡镇负责复核,县民政局负责审批发放资金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相对人权利 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而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相对人义务 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是否支持通办 不支持通办
是否支持网办 支持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进驻大厅 已进驻大厅
服务渠道 ShiTiDaTing,QiTa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高龄老人是指具有本县城乡常住户口、年龄80(含80)周岁以上且健在的老人; 2、申请人必须年满80(含80)周岁,持有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有效年龄状况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 3、户籍在湖口县,但不在湖口县区域内居住的,应提供居住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老人健在证明以及近期四寸生活照1张(手拿日历或是以台历为背景)。
【不予批准的情形】 未满80周岁的老年人或户籍不在湖口县的80周岁以上且健在的老年人。
法律法规名称类型法律文号条款名称制定机关全称条款具体内容法条链接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7号)法规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7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本省应当建立和完善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发放高龄津贴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查看详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号)规范性文件赣府厅发〔2014〕65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点2.普遍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查看详情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老龄办发〔2016〕15号)法律赣老龄办发〔2016〕15号第四条为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老龄办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65号)第二条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标准。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老年人规模提出方案,为设区市人民政府分级分类确定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提供依据。   二、筹措资金。各设区市、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将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   三、建立台账。县(市、区)老龄工作部门或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高龄津贴发放档案管理制度,按人建档,定期做好数据分析与统计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录入“数字民政”信息系统。各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每年年中、年末分别将本地高龄津贴的发放人数、金额等情况对应上报省老龄、民政部门。   四、落实发放。为确保高龄津贴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高龄津贴应当实行社会化发放,做到及时、透明、便捷,确保高龄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高龄老年人手中。为此,在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管理、监督等方面,设区市老龄工作部门、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统一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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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岗位 联系电话 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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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结果样本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结果样本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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